救人者受伤或死亡,被救者应给予补偿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2-07-20 16:21) 点击:802 |
据报道,一员工因救老板因体力不支,溺死水中。救人者死亡,被救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?此案经协商,被救者补偿死者65万元。 我个人认为,救人应属见义勇为。有很多例子,救人被获见义勇为奖。因为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、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不顾个人安危,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等行为,其性质上属于无因管理的一种。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:“因防止、制止国家的、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、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,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。” 此外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也规定:“为了维护国家、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,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,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,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。”因此,救人者死亡或受伤,被救者应给予救人者适当补偿。 以上仅是律师个人意见,不代表司法意见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